党 工 委
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。负责制订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,分类指导市直各部门机关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;指导市直机关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、组织、作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;负责市直机关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党员发展工作;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围绕党的中心任务,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稳定等工作,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发展;负责市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正副书记的考核、培训工作;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,研究制订加强有效监督的措施和办法;指导市直机关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。